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锦城绿道电瓶车采购(三批次)(第二次)招标公告

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锦城绿道电瓶车采购(三批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城绿道电瓶车采购(三批次)(第二次),招标人为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城绿道电瓶车采购(三批次)(第二次)

2.2 招标范围: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城绿道电瓶车采购(三批次)(第二次),包含电瓶车采购、日常保养及后期维修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

2.4 采购数量500台,2+2座(背靠背式)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权利义务完全履行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类别: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类别: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授权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类别: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类别: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3.3 2018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电瓶车供货业绩;

3.4 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5 8 日至 5 12 9001700(北京时间),到成都高新区泰和二街170号5楼510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1)经办人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上资料须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6   2 10 0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泰和二街170号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dxctz.com)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ianfugreenroad.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泰和二街170号

人:曾先生

   话:028-8518906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866号

人:王女士

   话:028-6255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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