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城公园影视制作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锦城公园影视制作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项目名称:锦城公园影视制作服务机构比选。
1.2 比选范围及要求:锦城公园中桂溪生态公园、锦城湖公园、青龙湖湿地公园、江家艺苑、中和湿地公园、玉石湿地公园、花田湿地公园、七彩田野、白鹭湾湿地公园及未来一年即将开园的园区影视制作,服务内容包含拍摄策划方案、前期脚本创作、剪辑、包装、特效等后期制作工作。
1.3服务周期:365个日历天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以园区活动、人文、风景等为题材,每月提供1条60秒视频、2条30秒视频、1条15秒视频,全年共计48条(内容不得重复),以及每月提供30条8秒以上的园区景色视频素材,全年共计360条。同时,用采集的视频素材每三个月制作一部3分钟时长的季度混剪视频,全年共计4条。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摄影服务等影视相关内容。
3.2 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宣传片项目策划、编导、摄制服务的类似项目业绩。
3.3 比选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影视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1个(2017年1月1日至今)宣传片项目策划、编导、摄制服务的类似项目业绩。
3.4 信誉要求: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5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6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以上资料须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 有意者请于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3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资料到成都市高新区泰和二街170号510室获取比选文件。
五、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xctz.com)、成都天府绿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tianfugreenroad.com/)同步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泰和二街170号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028-85189061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用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