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城公园首期建设段花卉养护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锦城公园首期建设段花卉养护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锦城公园首期建设段花卉养护服务(第二次),招标人为成都天府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城公园首期建设段花卉养护服务(第二次)

2.2 服务地点:招标人建设项目所在地。

2.3 服务范围:开展锦城公园首期建设段花卉养护、景观提升及花境氛围营造等工作,其中花卉养护指对原已栽植花卉开展后期养护工作,景观提升指在招标人指定区域进行花籽撒播及养护工作,花境氛围营造指根据招标人指令展开各园区节日花卉栽植、摆放等,具体实施区域及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委托书》为准,且招标人有权在服务期限内对服务区域、边界和内容进行调整。

2.4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二标段:花田湿地驿都大道至洪源一路、玉石湿地绕内、玉石湿地绕外、青龙湖一二期、青龙湖绕外,花卉面积约28.97万㎡。

2.5合同期限:两年。

3.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3.1.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17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花卉养护或景观提升或花境氛围营造服务类似业绩。

3.1.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8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最多不超过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01日至2021年01059001700(北京时间),到成都市高新区泰和二街170号5楼510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人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126100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泰和二街170号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dxctz.com)、成都天府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ianfugreenroad.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成都天府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泰和二街170号

人:刘女士

   话:028-85186931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栋27楼

人:赖女士

   话:028-86610077-5288

   真:028-8661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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